綜觀中國歷史,以酷刑最為人詬病。西漢初年,在丈夫漢高祖劉邦駕崩後權傾朝野的呂后,曾以人彘之刑,對待劉邦的寵妃戚夫人。高祖劉邦經楚漢相爭後,統一全國,建立漢朝。他駕崩後,呂后將戚夫人扣起,並殺死戚夫人兒子趙王劉如意。意猶未盡的呂后下令將戚夫人手足斬斷,眼珠挖出,熏聾兩耳,毒啞喉嚨,並命人將其投入茅房中,起名人彘(彘是指豬)。呂后兒子漢惠帝目睹戚夫人的慘狀後大受打擊,日夜飲酒作樂,不久死去。
後世有分析指,雖然戚夫人可以肯定是呂后所殺,但人彘可能是史官編纂。由於社會男尊女卑,難以接受由女人掌政,所以史官故意抹黑呂后。
及至唐代,武則天把王皇后、蕭淑妃處以人彘之刑,並將她們浸泡在酒缸中,由於酒精有消毒作用,兩人不易受細菌感染,延長痛苦時間,起名為骨醉之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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