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廢人不能留 重組班子豈容拖

古人說,試玉要燒三日滿,辨材須待七年期。然而,一場反修例風暴不僅令牛鬼蛇神速速現形,港府廢官也不例外。人們但見特首綏靖投降,行會成員各行其是,問責官員龜縮卸責,尤其是律政司司長鄭若驊其身不正、知法犯法,在香港生死存亡之際多次避世潛水,推行禁蒙面法又軟弱無力。特區沉淪不止,制亂無期,難道這個廢官之最不用問責嗎?

林鄭月娥昨日出席電台節目訪問,被問到香港走出當前困局之時,會否就是問責班子及行政會議進行改組之日,首次沒有落閘並明確表示不排除有關可能,但要去到該階段才能作出決定。她又承認政府對社會紛亂有責任,但要展示承擔及願意負責,故要盡快平亂,強調並非戀棧權位,同當年董建華名句「留低比離開需要更大勇氣」有異曲同工之處。

說甚麼並不重要,做甚麼才重要。反修例暴亂持續四個多月,香港被攪得周天寒徹,昨日大埔連儂牆又發生劏肚血案,冤冤相報無了期,但林鄭政府盡過甚麼責任止暴制亂呢?香港何時才能走出困局呢?社會人士很早已要求港府實施《緊急法》,除了禁止蒙面外,更應延長被捕人士的拘留期和查禁煽惑暴亂的媒體,可惜言者諄諄,聽者藐藐。林鄭拖延四個月才頒布禁蒙面法,卻沒有配套配合,警力不足,拘留地方不足,執法決心不足,暴徒早就壯大了膽,結果有法等於無法,暴徒不但繼續蒙面上街,暴亂規模和暴力程度更加驚人,當局根本莫奈其何。

尸位素餐 法治之恥

哀莫大於心死。人們要求林鄭及其問責班子下台的呼聲,亦由最初震耳欲聾變成現在不抱希望,原因就是深明林鄭班子面皮極厚,個個胡混度日,尸位素餐,根本不當民意是一回事。從各大學及機構的民調觀之,港府高官的評分一個月比一個月插水,最新一項調查更顯示,由特首到三司再到十三局的評分全線暴跌,當中鄭若驊更是以特區史上最低分官員之名「墊司底」,簡直是特區廢官之最、法治之恥。難為鄭若驊每每被問到會否問責下台皆顧左右而言他,甚至為自己塗脂抹粉,死撐「關心香港」,會繼續「不偏不倚、公平公正、無畏無懼」執法,簡直不知醜字怎麼寫。學者批評高官問責制名存實亡,變質為高官卸責制,不可謂不貼切。

如今林鄭突然良心發現,聲稱不排除換人,卻又要拖拉到暴亂平息之後才可能實現,到底有甚麼意義?從反修例風暴爆發之初,高官個個龜縮,行會成員各說各話,已見管治班子四分五裂。鄭若驊更是反修例風暴的頭號罪人,先是推銷條例不力,出事後又避世不見人,到了現在依然死性不改,檢控暴徒放軟手腳,至今未有一人被判刑,遑論將暴亂黑手、金主、「叛國禍港四人幫」之首壹傳媒黎智英繩之以法。作為律政司之首,其部門甚至有檢控人員被指向暴徒「通水」,教路如何避開檢控,簡直烏煙瘴氣。林鄭若真有決心和誠意撥亂反正,帶領香港走出困局,換人就要迅速果斷,絕對不能拖泥帶水,而廢官鄭若驊更必須第一個問責下台。

須知止暴制亂不能單靠警隊孤軍作戰,司法配合亦十分重要。倫敦一一年爆發大規模騷亂,千多人被捕,為了加快起訴程序,英國設立特別法庭廿四小時審理案件。香港司法制度沿襲英國,英國做得到,香港卻做不到,港府和律政司難道沒有責任?司法獨立難道就等於司法獨大?鄭若驊既然無決心無承擔無能力解決當前亂局,港府便應另請高明,換一些有承擔有意志有能力的人辦事。林鄭一味包庇護短,死攬這個負資產不放,暴亂愈演愈烈又何足為奇。

事實上,香港淪落到今日的地步,司法不公絕對是主要原因。當反中亂港獲放生,愛國愛港受重罰,而律政司不是拖延檢控就是姑息養奸,黎智英形同有免死金牌,就連其恐嚇東方報業集團記者案都拖到石沉大海,香港怎麼可能不亂?社會怎麼可能不失控?一言以蔽之,管治班子不僅要換,更要即刻換,而且要換一些強硬和有才能的人,否則社會不可能有走出亂局之日。

欠缺人才 必須變革

當然,香港需要換人是一回事,有沒有政治人才又是另一回事。回歸以來,中央為香港選出四個特首,一個比一個不堪,管治班子也是一屆不如一屆,現在更是庸官當道,避政不作為。事實證明,香港根本沒有管治人才,「一國兩制」走樣變形,「港人治港」徹底失敗。有識之士一再提醒,若仍然將眼光局限於小小香港,敢肯定換掉整個林鄭政府也是無濟於事,換來換去,都不過是海軍鬥水兵而已。

窮則變,變則通。將眼光北望,容許非香港永久居民人才出任港府要職,中央果斷為港府進行徹底改革,顯然才是當下特區的唯一出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