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審理查明,吳永傑自前年八月起夥同吳某、許某、王某創辦福建省龍騰肆海信息服務有限公司,非法從事網絡金融放貸,並以威脅、騷擾等手段收數。及後,吳成立十三支專門放貸的團隊,形成了以總公司統領,多支團隊犯罪的明確分工。
團隊先從中介等取得受害者的資料,然後轉交財務人員,後者通過網絡借貸平台,騙取受害者簽訂與實際借款情況不符合約。受害者一旦借款逾期,團隊成員就會通過電話轟炸、短訊侮辱、PS恐嚇圖片等,對他們及其親友作出騷擾和威脅,迫使其支付巨額利息。直到吳永傑去年六月在溫嶺落網為止,他的集團共敲詐勒索五百四十萬元(約六百零七萬港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