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道】四川一名馮姓男子十七年前在一所學校當音樂老師,被揭性侵未成年女生,其後潛逃西藏。他透過偽造戶籍等資料,獲當地學校聘用。至去年,公安局以DNA鑑定確認馮男為疑犯,巴中市檢察院近日已判處馮男六年半有期徒刑。
馮男在二○○一年五月在任教的學校教師宿舍內,性侵留守女童得手;兩個月後再帶受害人回自己的出租房強姦。當年馮男在公安機關採取強制措施前潛逃他地,隨後輾轉逃到西藏拉薩,一度在菜市場打工維生。不久後,他通過偽造戶籍和身份訊息,順利考入西藏大學,畢業後在昌都地區一所重點中學任教。
至去年二月,南江縣公安局通過人像比對系統,懷疑西藏昌都區一名男子為該宗強姦案疑犯,但經比對特徵無法確認為同一人,於是提取馮父的生物樣本作DNA鑑定,最終確認正是潛逃的馮某,並在兩地公安機關合作下,將其拘捕歸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