獲警庇 雲南地道運私豬集團37人繫獄

【本報綜合報道】雲南省文山州中級人民法院周二對一宗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幫組織案作一審判決,主犯陳加偉被判囚二十五年,其餘三十六名被告分別判囚二年至十二年不等。涉案集團被指在中越兩國之間挖通道,走私生豬及白糖等,案件更挖出多名邊防警察涉充當「保護傘」。

橫行中越邊境 涉款1.1億

案情披露,陳加偉等人於二○一五年起,在文山州紅河縣租用挖掘機,在中越交界山脈私挖五條通道走私。合共走私過越南生豬三百四十車次,總重六千餘噸,市價超過一億元(人民幣.下同,約一點一五億港元);另曾走私入境白糖一百七十七點二噸,偷逃稅款六十九萬餘元(約七十九萬港元)。

檢察機關指出,該黑幫犯罪集團人數眾多,核心成員穩定,組織架構明確,經濟來源獨立,具備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的特徵。為實施犯罪,集團成員更曾威脅、毆打官員及村民。

此外,該案亦查出有二十名公職人員充當保護傘,包括馬關縣仁和鎮邊防派出所所長周鵬飛,及小壩子邊防派出所原所長王坤,曾多次收受賄賂,放行走私生豬入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