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道】廣西東興市一名女的士司機四年前被人行劫後,推落河中溺斃,兩名兇徒事後落網。防城港市中級人民法院上周五遵照最高人民法院執行死刑命令,處決案中一名兇徒。
事發於二○一五年十二月二日晚,宋瑞章與同黨張先偉乘搭受害人吳某駕駛之的士,然後行劫對方。兩人得手後,把受害人推入河中。死者的遺體兩日後在河道下游被發現,驗屍證實溺水死亡,宋瑞章和張先偉隨後落網。二○一七年六月十六日,防城港市中院一審以搶劫罪判處宋瑞章死刑。去年四月十日,廣西高級人民法院二審維持原判,並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宋瑞章曾因犯搶劫罪判囚十一年、二○一二年刑滿獲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