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選失利帶槍傷人 陝西官判囚

【本報綜合報道】陝西西安市未央區一名前村委會主任,因去年三月競選時不獲支持而生事,攜帶一柄獵槍和兩柄手槍闖入一村民家中,並用手槍拍打在場一名村民的頭部。涉事的前村委會主任上周五被法院裁定尋釁滋事、非法持有槍枝罪成,判囚六年。

報復競選不獲支持

案情指,被告饒某有多次刑事案底,他於二○○九年因故意傷害罪成,判囚一年半。刑滿出獄後,饒某在二○一七年多次到村民經營的彩票站內借故生事,打人及出言侮辱,又持刀傷人,造成兩人受傷。饒某去年因不滿另一名男村民不支持他競選,遂帶槍前往對方家中,恐嚇對方及妻子,並以手槍拍打在場另一男子的頭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