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指,張×均(另案處理)假借「天津天獅生物發展有限公司」的名義,於二○一三年到岳麓區發展傳銷團隊。該組織採取欺騙手段,由成員以「談戀愛」、「介紹工作」等藉口,將受害人騙至長沙,將其手機、身份證、銀行卡、現金等騙走,以限制其離開。
同時,組織中有人扮演「師傅」,對受害人洗腦,傳授吹噓「發展前景」,有人為受害人提供所謂的溫情服務等,最終使受害人放棄抗拒,成為該組織成員。該組織逐步發展,形成以張×均為首要分子、成員達一百餘人的惡勢力傳銷組織。於前年六月至去年七月,多名被告分別組織、指揮和參與非法拘禁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