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總理納吉布提出的《2018年反假新聞法案》,前日於下議院以一百二十三票贊成對六十四票反對通過。新法原定散播假新聞可被監禁十年及罰款五十萬令吉(約一百萬港元),現時政府將最高刑期減至六年。輿論擔心新法收緊言論自由,影響今年八月舉行的大選。
(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