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駐華使館通過發聯合聲明的方式,干涉中國內政已成為北京外交界的一景。可笑的是,西方國家一邊對華說三道四、指指點點,一邊卻大喊「中國滲透論」,這種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的強盜做法,再次折射出西方在對華問題上的虛偽。
近日美德使館發聲明,指名道姓地要求中國立即釋放某位維權人士,及恢復某位維權律師資格。自從二○一五年中國政府利用法律手段打擊死磕派維權律師和維權人士以來,西方駐華使領館多次就此事發表聲明,干涉中國司法似乎成為這些使館的「日常事務」,教中國法院辦案則成為他們的「家常便飯」。但問題是,誰給他們這個特殊權力呢?西方國家憑甚麼如此說三道四?
這些西方國家之所以如此在意這些維權律師及人士,說大了是為了中國民主與法治,說小了是擔心這些維權律師及人士的命運,但真正的核心是這些維權律師及人士是西方國家煞費苦心培訓了多年,用來對華進行顏色革命的骨幹精英,這些人被中國政府打擊,西方國家看在眼裏,急在心裏,如鯁在喉,不得不站出來「營救」,以便鼓勵更多人站出來和中國政府作對。
但這種赤裸裸指導中國法院辦案的方式,破壞中國司法主權的行徑,完全超越了國際法賦予外交使團的權力,背離了聯合國的憲章。試想一想,假如中國駐美德的大使館,對美德的司法制度及在審案件也是如此「指指點點」,要求美德法庭釋放這恢復那,不知西方輿論是如何看待呢?
西方覺得干涉中國內政可以「理直氣壯、理所當然」,但對中國在西方國家的公關活動卻「如臨大敵、警惕萬分」。較早之前,澳洲、新西蘭、德國就曾掀起一股「中國滲透論」的風潮,當地政客和輿論把中國政府和一些機構與當地精英接觸,為促進那些國家對華友好而開展公關活動指摘為「干涉內政」。西方國家如此雙重標準,怎能取信於國際社會?
西方之所以敢如此對中國說三道四,無非是兩點原因。一方面認為西方在民主人權問題上是完美無缺的,因此可以居高臨下、肆無忌憚地攻擊中國。殊不知,西方近年來爆發的種族衝突、難民危機均彰顯西方所謂的人權衞士形象已經破產,他們自身存在的人權問題更是臭不可聞,根本沒資格充當國際社會的人權裁判。
另外一個原因,就是歧視中國的心態作怪。雖然中國國家實力已居世界第二,但在西方看來中國是個暴發戶,是野蠻人,從內心裏看不起中國,因此站在道德高地上不時對華「教育」,而這種「教育」按照他們的邏輯並不是干涉內政,而是讓中國更好地融入西方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