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道】上海復旦大學男生林森浩於上年三月底涉注毒入飲水機毒死其室友黃洋。林於今年二月因故意殺人罪一審被判死刑,後提出上訴,二審昨日開庭。
林於上年三月三十一日於飲水機落毒,黃洋飲水後,嘔吐不適,同年四月十六日因肝腎等器官衰竭致死。林不服一審裁定其因不滿瑣事而落毒加害黃某,故提上訴。
他於一審及二審均堅持,落毒只為於愚人節戲弄黃洋,否認瑣事殺人。他同時於二審增加供詞,稱落毒後發現水質有異,曾數次將水舀出,然後注水入飲水機,以稀釋毒性;此外,他亦澄清其落毒分量,稱其只倒入兩毫升毒藥,非一審裁定的大劑量毒藥。林表示落口供時未提及此事,只因誤會民警叫他停止作供。案件昨日未有審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