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獸父淫女299次判囚16年

【本報綜合報道】台灣高雄一名獸父自女兒九歲起多次猥褻、上下其手,甚至在她未成年時將她強姦,八年多來累積性侵親生女兒二百九十九次。地方法院法官稱,若依一罪一罰論處,獸父須入獄八百四十年又十個月,最後落實判囚十六年。

發誓無犯案 法醫庭上驗下體

受害少女現年十七歲,自○二年起因父母離異居於祖父母家,豈料親父竟利用每周一至兩次探望機會,在祖父母家非禮幼女,甚至將她強姦及迫令她口交,她不堪長期受虐,遂致電社福局求助,社福局立即代受害少女報警。

獸父在案件審訊期間辯稱,女兒因為不服自己的管教,所以對他進行報復式誣告,又發誓自己從沒性侵親女。

陪審團當場命法醫在庭上替獸父檢查下體,並將結果與受害少女所述進行比對,發現獸父左側睾丸處確有一淺色疤痕,與少女所述無異。陪審團因此一致認為獸父罪證確鑿,無從抵賴,判其罪名成立,但准其送院醫治後再行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