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眾多行業中,記者大概是門檻最低的一個,不需要任何學歷和資格,只要掛上「記者證」,穿上螢光背心,就可以「無冕皇帝」自居。尤其近年冒出許多不知所謂的網媒,「記者」更是泥沙俱下,濫竽充數。在反修例暴亂中,只見遍地都是「記者」,人數往往比暴徒和警察還要多,連稚氣未脫的十二歲兒童也自稱記者而混迹示威現場,這種奇景大概只有香港才見得到。
如果這些所謂記者能夠客觀報道,反映真實情況,問題還不大,但事實恰恰相反,當中許多人既沒有專業知識,更不知何謂職業操守,往往刻意顛倒是非,無中生有,炮製假新聞。有的在記者會上興風作浪,煽風點火;有的在衝突現場攻擊警察,掩護暴徒;有的以粗言穢語辱罵受訪者,甚至對女警進行言語性騷擾。這班人掛着記者證,實際上與暴徒沒有分別,或者本身就是暴徒。一粒老鼠屎攪壞一鍋粥,香港傳媒充斥老鼠屎,難怪公信力每況愈下。
為何傳媒行業淪落至此?很明顯,港府必須負上主要責任。回歸前一直由新聞處負責簽發記者證,獲當局認可的傳媒機構才有資格申請。而現在的記者證大多由記者協會發出,來者不拒之下,任何人付出一百幾十元成為該會會員,就可以記者自居。實際上,記協只是一個小團夥,更是洋人豢養的走狗,根本沒有資格代表香港傳媒業界,更沒有資格代表業界派發記者證。
近年社會上不少聲音要求港府訂立記者註冊制度,統一記者證發牌事宜,防止有人魚目混珠,利用記者身份做出失德行為。可惜言者諄諄,聽者藐藐,港府始終不肯承擔起自己的責任。人們實在想不通,在香港從事大廈管理或保安工作,尚且要向當局申領牌照,反而被視為「無冕皇帝」的記者不需任何資格,不經任何審核,寧非咄咄怪事?紀綱一廢,何事不生,許多亂象其實都是港府自己造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