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君彥指定陳健波主持內會主席選舉

立法會內務委員會(內會)選舉正、副主席風波歷時七個月,一度令內會停擺,國務院港澳辦及中聯辦更發聲明狠批主持內會主席選舉的公民黨法律界議員郭榮鏗及民主派議員「拉布」,更指郭涉嫌違反議員宣誓誓詞及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立法會主席梁君彥曾就內會停擺問題尋求法律意見,並於昨日宣布動用「尚方寶劍」,引用《議事規則》第九十二條,決定在下周一(18日)早上召開內會會議,並指定由財務委員會主席陳健波主持內會主席選舉,變相褫奪內會副主席郭榮鏗主持內會主席選舉的資格。

立法會內會經歷十七次會議仍未能選出正、副主席,梁君彥曾向本地資深大律師和英國御用大律師尋求法律意見,當時本地資深大律師的意見指現任內會主席李慧琼有權有責繼續以主席身份,召開內會以處理重要及急切事務。梁昨日指,於本月十一日接獲英國御用大律師彭力克和大律師陳浩淇的法律意見,指立法會主席有憲制職責確保立法會能行使《基本法》所訂立的立法職能,認為最有效的方法是引用《議事規則》第九十二條,引入非一般適用的程序解決困局。

歷七個月 仍未選出正副主席

梁君彥表示,內會經歷七個月仍未選出正、副主席,批評郭榮鏗一直主持選舉的做法並不符合作為主持選舉的議員權力和職能,認為若由郭繼續主持選舉,或者未能在短期內完成。梁亦稱,一直期望內會參考本地資深大律師的法律意見後能自行解決困局,但可惜在本月八日內會特別會議上仍未能選出主席,而下午會議亦出現混亂情況,認為目前的僵局或會持續,故認為是適當時候引用《議事規則》第九十二條解決困局。

梁君彥決定由陳健波主持內會主席選舉,期間須按照《內務守則》內的程序直接進行投票,不得聽取任何規程問題或受理任何議案。被問到為何決定由陳健波主持,梁解釋由於內會和財務委員會的委員相同,而且有經驗處理相同規模的委員會,故要求陳健波「捱義氣」主持選舉。

陳健波:足夠議員開會即投票

對於被梁君彥指定主持選舉,陳健波表示理解梁有相關權力,形容今次是「燙手山芋」,但為了議會的正常運作,認為是責無旁貸,指屆時有足夠議員開會便進入投票程序,建議議員以法律方法解決問題。他又形容,自己也是「受害者」,過去在開會時亦有不少議員提出規程問題,強調是無辦法中的辦法,更斥內會七個月仍選不到主席、處理不到法案、做不到立法會工作是荒謬。

建制派斥郭只顧政治目的

建制派議員支持梁君彥的決定,其中建制派「班長」、商界議員廖長江直斥郭榮鏗過去在內會上僭建議程,只顧政治目的令內會停擺,做法是有違《議事規則》。廖又指,立法會主席是《議事規則》的最終裁決者,並指《議事規則》未有預期內會經過十七次會議都未能選出主席,認為梁的做法合適。

泛民指不公 稱涉違背守則

民主派議員則對梁的決定表示非常憤怒,斥梁有法不依,令立法會尊嚴大受打擊。被褫奪主持權力的郭榮鏗認為,彭力克不了解香港的政治形勢,指如彭力克了解情況,就會知道梁君彥並不公正,故亦不存在其意見提到公正性原則。郭又認為,如論資排輩不應由陳健波主持會議,認為有違背《議事規則》和內會守則之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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