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廚房工人去年十一月十一日,在葵涌碼頭攜帶開山刀和金屬棒等武器,因形迹可疑而遭警方截查拘捕,他在警誡下聲稱「我係藍絲,呢啲武器係用嚟打曱甴」,以為能因此「甩身」,但最終被檢控。該名廚房工昨在西九龍法院承認一項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被判即時監禁八個月。
二十九歲被告蔡貽漳被控於去年十一月十一日,在青衣葵涌碼頭路管有攻擊性武器,即一把開山刀連套、一把摺刀及一支伸縮金屬棒連套,以圖將其作非法用途使用。
辯方求情指被告患自閉症,而涉案武器是未經使用。辯方又稱,被告在警誡下的說話反映他的思考方式異於常人,強調被告有社交問題,當時他只是思考不周,才天真地以為自認藍絲警察便會放過他。案件編號:WKCC 4243/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