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在昨日出台的監警會報告中,監警會從宏觀角度分析自去年六月九日起發生的大型公眾活動事件,指出「當標籤警方行動為『警暴』時,示威者似乎對自己的暴力毀壞和『私了』行為視若無睹」;又指警方最近搜獲步槍、手槍及彈藥以及製造炸彈的材料,「似乎意味着香港社會正被扯向一個恐怖主義的年代」。
過去十個月的暴力伴隨的示威活動把「香港經濟推向險境」,「警隊形象失去榮光,同時香港亦失去一個得來不易的美譽,不再是為人稱頌的安全城市。」
監警會昨公布《關於2019年6月起《逃犯條例》修訂草案引發的大型公眾活動及相關的警方行動》,在第十六章的《結論》部分,監警會指出自去年六月九日起,至今年三月所發生的大型公眾活動中有幾大重要特徵,包括遊行後發生暴力示威的頻密度增加;暴力程度升級及早期恐怖主義萌芽;廣泛毀壞及破壞公共及私人財產,並對經濟造成長遠破壞;以及「私了」行為,並導致一名男子死亡,以及多名市民由於意見不同而遭毆打。
報告批評「示威行動中的無視法紀,以及暴力及大肆破壞程度,均是本港自一九六七年暴動後從未見過」,又指示威活動在過去十個月已經變質,由最初的和平遊行及公眾集會演變為激進的街頭暴力示威,導致公眾及個人財產的受損、交通網絡中斷、與示威者持不同政見人士受到嚴重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