潤物有聲:公仔官贏 字就民輸

今日是「拆禮物日」,若果收禮物之前要先跌錢,而禮物又竟是可有可無的雞肋,那就認真大整蠱,偏偏特區政府就是專幹這等擾民惡行的專業戶,這個扑極唔醒的政府好應趁「Boxing Day」自我檢討。

話說,漁護署早前印製防止山火宣傳海報,並由民政事務總署轄下葵青民政事務處負責寄發區內大廈,不過由於郵資不足,連累收件人要親自到郵局繳付兩元罰款取回郵件,所涉郵件數量達三百五十多件。有葵涌區業主立案法團成員指,近年經常收到類似的政府公函「炸彈」,跌錢之餘又要安排人手到郵局領件。由此可見,問題絕非零星個案,公務員是否返工不帶腦袋,對郵費已經加價懵然不知,都已經不言而喻。

雖然兩元罰款看似微不足道,然而港府犯錯,卻要屈市民埋單,怎樣也說不通。換着是市民寄信沒付足郵費,即使只是少付一毫子,港府都要追到天腳底。郵政局不去追負責寄件的民政事務處,卻向收件人落刀,這就是特區政府罰市民不罰官衙、大玩雙重標準、專門欺負老百姓的明證。

其實,香港郵政二○一五至一八三個年度,處理郵資不足郵件高達一百八十五萬件,說明問題根深柢固,不過當局總以檢討修改《郵政署條例》來說事,又說會研究先向寄件人追繳欠資的做法,到頭來只講不做,問題依然,反正現時做法乃「公仔官贏,字就民輸」,市民永遠是跌錢的一方,官老爺當然大歎慢板,懶理市民破財。

諷刺的是,有業主立案法團成員坦言,政府宣傳郵件並非十分重要,對於要補付郵資才能取得郵件,直斥是「搵笨」。坦白說,除搵笨外,港府又有甚麼事能辦得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