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本港不時有人違規使用無人機進行航拍,近日網上流傳一段航拍片段,有人疑用無人機在維港上空拍攝聖誕夜景,片段更可見無人機曾穿越商廈及中環海濱摩天輪等的空隙,相當驚險。不少網民看片後質疑,維港屬於無人機禁飛範圍,批評拍片者罔顧市民安全。
該段長約三分鐘的短片,前日平安夜曾被人上載到Facebook,一度引起網民熱議,其後更在WhatsApp等手機通訊程式傳開。片段可見無人機從高空拍攝維港兩岸夜景,並拍攝到商廈發放煙火,配以聖誕音樂,相當有節日氣氛。上載片段的網民向傳媒表示,航拍片是朋友傳給他,不知道影片何時拍攝,其後有關片段已被人刪除。
民航處發言人指,無人機屬航空器的一種,在飛行安全方面受民航條例規管。根據現行法例,所有操作無人機的人士,不論所操作無人機的重量或用途,均受《1995年飛航(香港)令》(香港法例第448C章)(簡稱「飛航(香港)令」)第48條監管。任何人士如因鹵莽或疏忽操作無人機而危害他人或財產安全,可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可處罰款及監禁兩年。
民航處已制訂了無人機操作的相關飛行安全指引,如只限白晝、不得在維多利亞港一帶及沿岸地區、人多及擠迫的地方上空放飛。根據既定程序,民航處接獲有關無人機的投訴後,會向有關人士索取進一步的資料,以便作出分析、敦促相關人士遵從有關無人機的飛行安全規例。當有需要時民航處亦會將投訴個案轉交警方跟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