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港的航拍機(或稱無人機)監管問題一直為人詬病,民航處擬推出「實名」登記制度加強規管。民航處處長李天柱表示,早前就無人機規管事宜進行諮詢,共收到約一百四十份建議書,主流意見支持加強立法規管無人機操作,當局初步傾向建立無人機登記制度,日後擁有重量超過二百五十克無人機的機主,需要透過網上系統登記個人資料,並要購買第三者保險及完成安全培訓。有關草案預料明年中提交立法會審議,最快可於二○二○年落實。
民航處今年四月公布無人機規管事宜的研究報告,並進行三個月公眾諮詢。李天柱昨接受傳媒訪問時表示,現時本港有法例禁止在機場、直升機坪及維港等地操作無人機,將考慮進一步將人煙稠密和監獄等保安敏感地區列為禁飛區。他又指,當局初步傾向建立無人機登記制度,但尚未決定十八歲以下人士可否登記成為機主。
根據政府的無人機規管諮詢文件,當中列出六個主要建議,其中提及民航處應建立一套網上註冊系統,凡超過二百五十克的無人機均需要註冊,否則不得操作。機主要提供香港身份證或護照的全名、手機號碼、地址等聯絡資料,以及無人機的製造商、型號和序號等,已註冊的無人機將附加標籤識別,民航處會為每部無人機向機主發出一個獨一無二的註冊號碼。
此外,民航處又會參考國際的做法,按風險方式將無人機分為甲、乙及丙三類,重量在二百五十克以下但不超過七公斤為甲類;七公斤以上但不超過廿五公斤為乙類;廿五公斤以上則為丙類。甲類再細分甲一及甲二類,分別是二百五十克以下及二百五十克以上但不超過七公斤。其中甲一類規管最寬鬆,毋須註冊及獲民航處批准,丙類則最為嚴謹。除註冊制度及分類外,諮詢文件還有其他建議,包括室內操作無人機、訂立保險規定及提供無人機操作員使用的飛行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