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台人士居廣州

【本報綜合報道】廣州擬於明年一月一日起,將該市穩定就業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證持有人納入在職職工範圍,可在當地繳納住房公積金,以享有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等權利。

廣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周一公布的《廣州市住房公積金繳存管理辦法》,目的是進一步降低企業成本,協同推進粵港澳大灣區建設,落實中央關於推進在內地就業的港澳台同胞住房公積金等相關待遇,以及外國人在內地永久居留享有相關待遇的政策,加快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辦法規定,單位應當為在職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而在廣州市穩定就業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證持有人也屬於在職職工。辦法還指,在廣州市就業,未獲居住證的港澳台人員、已取得中國永久居留權的外籍職工,若本人與單位協商一致,也可由單位繳存住房公積金;若協商不一致,個人可以按照相關規定自願繳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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