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初的九巴翻車奪命意外令人猶有餘悸,詎料到了年尾依然不得安寧,日前又發生旅巴與的士相撞的恐怖車禍,死傷枕藉。「意外一宗都嫌多」是高官經常掛在嘴邊的口頭禪,無奈嚴重意外還是連番上演,尤其是港府只知頭痛醫頭、腳痛醫腳,埋下肇禍伏線。
事發於前日清晨,一輛接載國泰航空員工從東九龍前往機場的旅巴,駛至青衣長青公路時猛力撞上一輛死火的士,的士頓成廢鐵,的士司機慘死,多人被拋出車外,意外共造成五人死亡、三十多人受傷,包括目前情況危殆的旅巴司機。事後警方懷疑旅巴司機過勞肇禍,旅巴公司則一迭聲否認,強調司機有足夠休息,是耶非耶有待查證,但運輸署對旅巴監管近乎一片空白,卻是不爭的事實。
工會指出,現時旅巴司機平均工時長達十二至十四小時,旅巴公司普遍沒有提供固定休息地點,每轉車之間的休息時間僅得數分鐘,加上薪金結構多以「轉數」或佣金計算,迫使司機需長時間密集工作。工會還強調,過去一直爭取運輸署將工時指引擴闊至非專營巴士,設立「客運業三方小組」,奈何當局置若罔聞,形容今次奪命意外是政府缺乏監管的必然結果。
誠然,意外成因是多方面的,司機工時過長、不良駕駛態度以至資方「賺到盡」都可能有關,必須深入調查及檢討,惟運輸署對旅巴監管放任自流,則肯定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近年巴士死傷意外不絕如縷,除了年初的九巴十九死恐怖翻車事故,去年城巴在深水埗失事剷上行人路釀成三死廿多人傷,早已敲響運輸署監管失職的警鐘,可惜當局直到今年更嚴重的九巴車禍後才亡羊補牢,擺明看見棺材也不流淚,結果不旋踵同類事故又告上演。
可以看見,港府施政慣性踢一踢、郁一郁,醫了頭醫不了腳,新修訂的《巴士車長工作、休息及用膳時間指引》並不適用於旅巴等非專營巴士,遺下後患。更何況,新指引早被批評為沒有法律約束力,即使巴士公司不跟從也沒有後果。由此可見,當局所謂吸取教訓只是說得好聽,只要港府向商界傾斜的態度不改,後知後覺、執法不嚴的老毛病不變,指引再多、涵蓋範圍再廣也是表面文章。今次的涉事旅巴被質疑未領有僱員服務批註,更反映運輸署監管粗疏的冰山一角。
同樣值得注意的是,現行法例並無強制旅巴乘客必須佩戴安全帶,也是加劇今次意外的罪魁禍首。安全帶如同救命繩,當私家車以至「亡命小巴」乘客都必須強制佩戴,為何旅巴不需要呢?有人建議任何種類的巴士都必須加裝安全帶並立例強制佩戴,顯然不是沒道理。
不管怎麼說,司機責任重大,車上乘客的性命都交付在他們手中,其他道路使用者的安全亦不例外,提高責任意識,端正駕駛態度,怎麼強調都不過分。更重要的是,港府必須修補漏洞,加強監管,畢竟「官不殺伯仁,伯仁因官而死」並非首次,這才是一次都嫌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