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田麗豪酒店早前發生南亞刀匪闖入客房,涉嫌搶劫房內找換店職員近一千五百萬元的案件。警方在過去四日,分別拘捕數名南亞漢,繼日前一名印度裔男子被控行劫在法院提堂後,昨日再有兩名分別是巴基斯坦裔及尼泊爾裔的男子,被落案控以一項搶劫,昨解往粉嶺裁判法院提堂。二人暫時毋須答辯,法庭將案押後至明年一月廿二日,與印度裔被告的案件一併在沙田裁判法院再提訊。
昨日提訊的兩名被告均持有香港身份證,分別是首被告 Muhammad Sameer(廿一歲、巴基斯坦裔),報稱製造業工人、次被告 Gurung Sanjan(廿三歲、尼泊爾裔),報稱無業。二人被控一項搶劫,指二人在今年十一月廿一日,在沙田麗豪酒店一房間內,聯同另外五名男子搶劫屬於男事主顏良軒的一個載有六百萬元的行李箱、一個載有六百萬元的背囊、現金一萬元和一部手提電話;及行劫屬於男事主伍俊傑的一個載有二百八十萬元的袋;屬於男事主的一部手提電話、一隻錶;及屬於女事主的一部手提電話。
控方在庭上透露,警方是在十一月廿八日接觸到首被告,他在警誡下承認曾答應過參與一宗劫案,但後來他因遺失了手提電話,事情就此不了了之。次被告在十一月三十日被捕,他在警誡下承認事件中負責「把風」。
控方不反對首被告保釋,但反對讓次被告保釋。最終裁判官批准首被告以現金及人事各一萬元保釋候訊,期間他需每天到長沙灣警署報到,不准離開香港及不可接觸控方證人。至於次被告則不准保釋,還押監房看管,他將於本月七日被解上沙田法院進行保釋覆核。至於日前已在沙田法院提訊的印度裔男被告Lai Vipan(廿一歲),報稱無業,持有香港身份證。他同被控一項搶劫,暫時亦毋須答辯,收押直至一月廿二日於沙田法院再提訊。
案件編號: FLCC 5460/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