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起訴戴耀廷等九名違法佔中搞手和參與者,案件開審前夕,英國下議院多名議員提出動議,要求譴責港府起訴佔中人士,試圖破壞香港法治,干預香港法院獨立審案。英國十九世紀法學家戴雪在《英憲精義》中提出法治思想,至今仍被英美法學界奉為典範。戴雪強調司法系統「在裁判上獨立」、「在制度上獨立」是法治基本精神和原則,難道英議員連他們最受尊崇的前輩確立的原則都忘記了?
香港普通法系的司法制度源自英國,深諳法治原則的英國議員在佔中搞手案開審前有意刁難,無視法治的基本原則,公然干預香港司法獨立。
二○一一年發生倫敦大騷亂,被起訴者至少一萬七千人,逾三百人被判刑。英議員支持英國政府起訴倫敦大騷亂的參與者,卻動議譴責香港特區政府起訴佔中搞手,這是典型的雙重標準。
佔中至今已經四年多,期間的「破窗效應」愈來愈嚴重。英國的司法機構當然明白「破窗效應」的道理,所以必會負責任地處理相關罪行,以免縱容相關行為而令觸犯法律底線的活動變本加厲,危害市民大眾,對社會造成無法補救的傷害。
回歸後,中英聯合聲明完成歷史使命,包括英國議會在內,英國在香港無任何角色。中國外交部發言人華春瑩一語中的指出:「英方對回歸後的香港無主權,無治權,無監督權,不存在所謂『道義責任』。」英議員干預香港司法機構審判佔中案,香港市民絕不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