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報假案誣告上司貪污 前民政事務助理專員明應訊

【本報訊】廉政公署起訴一名前民政事務助理專員涉嫌「報假案」,向廉政公署作虛假貪污舉報,誣告其時任上司,訛稱其時任上司曾經接受一名項目經理的利益、容許他每周可以有兩個早上缺勤。被控的前民政事務助理專員已獲廉署准予保釋,明日(22日)在觀塘裁判法院答辯。

被告郭仲佳,五十六歲,為民政事務總署西貢民政事務處前民政事務助理專員,昨日被廉署落案控以一項向廉署人員作虛假報告罪名,違反《廉政公署條例》,已獲准保釋,以待明日應訊。

案發時,被告是高級政務主任,而民政事務專員是其上司。控罪指被告涉嫌於去年十一月二十九日,明知而向廉署人員作出虛假報告,訛稱時任西貢民政事務專員曾接受一名項目經理提供的利益,作為在違反該項目經理的非公務員合約僱員的僱傭合約條款的情況下,容許該項目經理逢星期一及星期三早上缺勤的報酬。

民政署:不評論個別個案

根據網上資料,郭仲佳現為衞生署緊急應變及資訊處高級政務主任。民政事務總署及衞生署發言人均指,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不評論個別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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