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9檢察官判囚 最高13年

【本報綜合報道】已故尖沙咀君怡酒店東主劉希泳去年在內地接受審訊期間,被人用酷刑逼供致死。涉案的九名吉林檢察官周二被法院判刑,其中時任審訊小組負責人的許學哲,以故意傷害罪被處以十三年有期徒刑;另十二人則被處一至五年有期徒刑不等。律師指劉希泳家屬不接受判決,希望法院以謀殺罪量刑。

英國《金融時報》報道,劉希泳二○一六年九月從香港到北京,惟落機不久後就失蹤。劉希泳的家人當時輾轉到內地不同省份尋人,但僅接到劉希泳的一次電話。直到在法律規定必須放人的限期前夕,有關部門將劉的家人召集一起,通報了他的死訊。

膠帶纏口部 鑰匙捅腳心

檢方起訴書指,劉希泳被帶到中朝邊境的一處審訊室內,被人蒙上雙眼及綁在椅上,然後被以膠帶纏口部、廁所泵捅口鼻、鑰匙捅腳心,以及剝奪睡眠等方法逼供八十個小時。及後審訊人員又多次使劉希泳的上身向腿部「折疊」,直到他「身體癱軟、失去知覺」才罷手。劉希泳的遺孀為央視女主持劉芳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