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回歸二十一年,政府管治無能,社會亂象叢生,港人叫苦連天,本報特別設立「香港沉淪」評論版,一方面揭示亂象根源,全方位監察政府施政,同時讓社會各界就不同議題表達心聲,包括提出可行政策或建議,為現時紛亂不休的政治、經濟局勢,以及市民關心的民生議題把脈。
近日有報道指,有船廠霸佔公眾起卸區的短期租約土地作維修船隻之用;而於數月前,亦有報道指,有船廠不務正業,在規劃為船廠的用地上經營維修車輛業務,及把船排出租供私人遊艇停泊。土地用途出現亂象,政府監管不力是難辭其咎。
去年運輸及房屋局在立法會回覆本人有關船舶維修服務的質詢時表示,全港現時有約七十家船廠,但我相信當中「含水分」甚高。據海上業界所講,現時「真船廠」為數並不多,當中以維修私人遊艇的居多,因利潤較高;而維修商船及工作船隻則寥寥可數。過去十年,鮮有加入船舶維修行業的新血,導致船廠面對青黃不接,人手嚴重短缺的問題,難以經營。隨着近年私人遊艇數目不斷增加,眼見泊位不敷應用,確實有部分船廠違規把船排出租予私人遊艇停泊,由於有利可圖,近年更吸引一批以船舶維修為名,實以出租泊位為業的業外人士競投作船廠之用地,導致「真船廠」買少見少。
無論是船廠霸佔公眾起卸區或以船廠作維修車輛、出租供遊艇停泊之用,這些亂象均顯示了政府監管不力。現時公眾起卸區及用作船廠的土地,均是政府因應行業的特定需要而以短期租約推出,雖然租約條款註明土地用途的要求,但一經批出,就算政府發現有違規情況,亦只以警告了事,未能果斷地收回土地,這無疑是助紂為虐。為確保承租人是根據地契經營相關業務,杜絕違規情況,政府有必要加強巡查,如發現有違規情況,應即時終止與該租戶的租約,收回土地,亦應禁止該承租人再次參與競投短期租約土地,以起阻嚇作用。
至於船廠霸佔公眾起卸區,不對歸不對,但亦反映了現時的情況:「真船廠」被霸佔,可供作船廠的土地不足及市場對船舶維修服務有相當的需求。事實上,海上業界一直向我表示船舶維修服務供不應求,特別是近年船舶老化及自南丫海難後海事處提高了船隻安全的要求,現時市場上提供船舶維修服務的船廠,實難以滿足合共萬多艘香港註冊的船隻及私人遊艇的需求。
船舶維修是為確保海上航行安全的重要支援行業,不可或缺,因此政府必須扶持船廠的發展。由於船廠投資成本高,為吸引船廠投資發展,政府推出作船廠的短期租約用地時,其租期必須較現時只有三年的為長,最少要十年以上,這樣才可令投資回本,承租人才會願意作較長遠的投資。長遠而言,政府應積極考慮興建永久船廠工業邨,配以基礎設施,除供經營船廠的營辦商租用外,亦可作為一個有系統的培訓中心,以吸引青年人入行,紓緩行業人力資源不足的問題,促進船舶維修業持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