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歸之初,朝廷當甩手掌櫃,將五十年不變錯誤理解為五十年不管,導致了反對派「逢中必反」慣性化和肆無忌憚,由此催生了港獨分裂勢力的冒起。朝廷終於驚覺「不管不行」,遂有「中央全面管治權」的提出。
只是問題的醒覺、方針的改變到真正貫徹落實,還有相當曲折的過程,其中一個「坎兒」,是中央全面管治權要通過香江府衙的積極執行,要過香江行政、立法、司法之門。理論上和實際上講,中央全面管治權要解決的,正是一國兩制下中央和地方的管治關係及權力隸屬和分配問題,當中會遇到相當的阻力,香江體制內外會有各種力量與朝廷軟磨硬抗。簡言之,從不管到被管,香江府衙即使沒有「兩制」之隔、沒有「身份」轉變、沒有「價值觀」的扞格,也會極不適應甚至牴觸。
朝廷數十年來熟悉和如臂使指的管治權落實,是在完全的單一制範圍中運行,對此積累了豐富的經驗和辦法。九七年收回香港,實行「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雖然也是在單一制憲制框架內行使對港管治,但畢竟是「老革命遇到了新問題」,沒有任何經驗,也無從向歷史和他國借鑑,只能摸着石頭過河。糟糕的是,最初一段時間朝廷猶豫「過河」,也即沒有建立起對港管治意識,把管治權力完全交給香江府衙和「港人治港」,相信他們可以自然而然的治好香港,採取的是無為而治的態度。
現在想「過河」了,開始摸石頭了,但還是顧慮重重。事實上,朝廷清楚,要將中央全面管治權和香港特區的高度自治權有機結合起來,要在三個方面拿出方案,一是制度方面,二是人事方面,三是涉及香港管治團隊、公職人員的思想轉變,樹立國家意識和明確政治規矩方面,對這些實有必要輿論先行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