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八十年代落成的公屋不設冷氣機位,住戶大多直接向大廈主任查詢安裝事宜,然而房署職員卻被揭多次作出錯誤指示。根據房署工程指引,窗口機可坐落於冷氣機遮簷或安裝在窗戶上,凸出部分由外牆起計不多於六十厘米,而分體機則可坐落於冷氣機遮簷上,凸出不多於十厘米,或坐落於橫檔或簷篷上,凸出不多於四十厘米。惟不少住戶均反映從未聽過相關指引,有工程師認為指引有放寬的空間。
「其實有結構工程師監督,裝(冷氣機)喺大廈外牆唔係大問題。」理大機械工程學系榮休工程師盧覺強指出,只要爆炸螺絲嵌入石屎牆身夠深,以及恰當運用三角架承托機體分配重量,即使是安裝在樓齡較大的舊公屋亦可很「穩陣」,又指「街上啲巨型招牌都咁裝」。他認為房署要求住戶將整部冷氣機或散熱器放入單位內並不恰當,除了散熱困難影響住戶生活,亦有機會令冷氣機恒溫系統誤以為「未夠凍」,繼而提高用電量,從環保角度看並不理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