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爆竊站長室 巴士迷候懲

曾任職巴士公司的三名巴士迷,為了把巴士路線膠牌等心頭好納入囊中收藏,而不惜以身試法。三人在去年二月潛進屯門三個巴士站的站長室內,涉嫌盜去數十件路線資料紙及路線膠牌等,其中一人更身穿九巴外套涉嫌就地偷駕一輛巴士以接載另外兩人犯案。三人「坐大巴」搜掠完一站又一站後,把贓物運往他們所購置的退役巴士上珍藏。三人事後被捕,其中一人昨於區院承認串謀入屋犯法罪,收押至本周五判刑。

認罪被告郭俊廷(廿一歲),承認三項串謀入屋犯法罪,控方指他初犯,案發時修讀高級文憑。同案另外兩名被告姚浩賢(十九歲)及陳浩賢(廿一歲),被控串謀入屋犯法罪;姚另被控一項未獲授權取用運輸工具罪,兩人的案件則在七月九日審理。

坊間難購買 貪念驅使犯案

辯方求情指,被告郭俊廷現時任職超市貨車司機,他自幼喜愛巴士部件,長大後更與其他巴士迷合資購置一輛退役巴士。被告近年則對巴士路線紙及膠牌情有獨鍾,又因該些部件未能在坊間購置,在貪念驅使下而愚蠢犯事,案發當日更正正是被告的生日。被告現已明白犯錯,願向巴士公司賠償,辯方並呈上被告及其父母的求情信。法官質疑被告為何不訂造有關巴士部件,辯方解釋被告是一名巴士發燒友,希望可取得到「真正部件」。

案情指被告數年前在網上認識兩名巴士迷,三人事發時計劃盜取心頭好。去年二月十二日凌晨,三人到屯門兆康苑巴士總站,以老虎鉗剪開站長室門鎖,被告與同黨偷了276X及67M的巴士路線牌貼紙及路線資料紙。之後被告與同黨登上由另一身穿九巴外套的同黨、所偷駕之巴士離開,再到良景邨巴士總站,期間遮擋閉路電視鏡頭,被告等人在站長室偷了X33的巴士路線膠牌後,再到屯門站公共運輸交匯處站長室偷去N60的路線牌及資料紙。

贓物運返購置退役巴士收藏

被告與同黨把偷來的卅塊膠牌、廿七張路線資料紙及三張巴士路線牌貼紙,運往「最後一站」,即他們泊在紫田村空地上的一輛退役巴士上,再由同黨把偷駕的巴士駛回原處。警方在同年二月十五日拘捕本案被告,並在其住所中起回部分贓物。

案件編號:DCCC 863/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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