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政府推「奀茄」法案,圖打發車主!強颱風「天鴿」於去年八月橫掃澳門,造成逾六千車輛被水浸或壓毀,車屍遍布各停車場。惟事發後逾八個月,財政局局長容光亮才以龜速,提交風災中損毀車輛換新車特別稅務優惠法案予立法會審議。不少受災車主不滿政府稅務優惠金額太低,小恩小惠猶如施捨乞兒,車主得不償失。立法會議員更批評,稅務優惠僅限換新車車主,涵蓋層面甚為狹窄。
強颱風「天鴿」重創澳門,昨日澳門財政局局長容光亮向立法會提交風災中損毀車輛換新車特別稅務優惠法案。法案建議,已經注銷並經當局核實的風災車輛,車主若未購買新車,在法律生效兩年內購買新車,可獲扣除損毀車輛一定百分比的已繳稅款,扣減率會每增車齡一年便遞減一成。
方案規定私家車稅務優惠上限為十四萬(澳門元‧下同),電單車為五千五百元;損毀車輛車齡在十年以上,私家車稅務優惠一律只得定額八千元,電單車則為二千元。若在法律生效前已購買新車,可獲退回相應稅款。而有關方案不包括免稅車輛及營業車輛,營業車輛將需向工商業發展基金申請「特別援助計劃」或「災後補助金措施」。為免出現不規範的情況,於一七年八月廿三日後轉讓的車輛不在是次稅務減免範圍內。「天鴿」風災登記損毀並已注銷的車輛逾六千五百輛,預計法案涉及的稅務優惠約一億四千七百萬元。
惟方案甫推出,即惹來各方不滿。早前有水浸車車主組成聯盟質疑方案,有受風災影響車主認為,澳門政府雖然向他們提供換車稅務優惠,但車主換車時,需注銷原有車輛,屆時銀行會要求車主立即償還未供貸款,車主因要面對經濟困難而不敢貿然換車。另有車主指出,特別稅務優惠賠償金額不足以抵銷損失,車主得不償失,財政局小恩小惠,猶如施捨乞兒。
「部分車主喺座駕損毀後唔換車,咁就唔會獲得賠償,咁樣公平咩?另外,政府一方面又希望減少汽車數目,依家又變相鼓勵車主買新車,係咪好反智?」澳門立法會議員區錦新批評,稅務優惠僅限換新車車主,涵蓋層面甚為狹窄。
另外,前澳門地球物理暨氣象局局長馮瑞權在「天鴿」風災後以私人理由辭職並被處紀律程序,但同時每月可獲八萬多元退休金。澳門立法會議員林玉鳳昨日提出書面質詢,促請當局檢討整頓目前官員問責制度,以免有官員在受到紀律處分前申請自願退休。
對於在紀律程序得出裁決前,馮瑞權已能享受退休待遇,林認為接受紀律程序的官員理應保持涉事時的狀態,以確保政府能夠施行公正、恰當的裁決。林又促請當局交代有關馮瑞權紀律程序進度、說明有關《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中「可對退休人員科處之處分」的時效性及追溯性,及會否檢討現有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