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殺孫案 外婆被捕時藏刀

六歲男童疑遭外婆勒殺案,被捕外婆事後被控一項謀殺罪,案件原定前日在東區法院首次提堂,但因女被告當時仍需留醫,而缺席應訊,法庭原本將案押後至本周五再提訊。惟被告昨日已可出院,故提早押解到東區法院應訊。控方申請被告暫時毋須答辯,並指警方仍需時作進一步調查,包括檢驗被告身上找到的一把刀及背包揹帶等,案件現押後至六月十三日再訊,期間被告須繼續還押監房看管。

涉案五十二歲被告簡桂芳,報稱清潔工人,她被控在今年三月十八日於灣仔駱克道比華利酒店內謀殺六歲男童X。

表現平靜 曾拒用當值律師

昨日庭上所見,被告的外貌比實際年齡年輕,她由一名女警陪同上庭,被告在犯人欄內應訊期間表現平靜。她最初拒絕當值律師服務,裁判官得悉後,向被告表示,她所涉及的罪行非常嚴重,着她不能掉以輕心,一再問她是否真的不需要律師代表。被告想了一會後回答:「都係交畀佢哋(當值律師)幫吓我啦,我自己都唔係好清楚。」

裁判官遂將本案押後一個多小時再處理,以讓被告與當值律師溝通,當被告再被帶上法庭應訊時,她已經由當值律師代表在庭上陳詞。

男童窒息亡 仍待毒理化驗

控方向裁判官表示要修改控罪,罕有地將案中男童的名字轉做代號「X」。控方並指出,初步驗屍報告顯示男童是窒息而死,但仍需時作毒理化驗以確定真正死因,控方亦透露,被告被捕時身上帶着一把刀,稍後須化驗該把刀是否曾與被告的背包揹帶接觸過,另外警方也要檢視現場閉路電視的片段等,故要求將案押後再訊。

辯方不反對案件押後,亦無保釋申請,庭上昨日也不見有被告的家人到庭旁聽。

案件編號:ESCC 686/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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