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本港首次有女法官出任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特首接納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推薦,任命兩名外籍女法官何熙怡女男爵及麥嘉琳,為終院其他普通法適用地區非常任法官。另外曾審理青年新政成員游蕙禎及梁頌恆立法會宣誓上訴案及佔旺藐視法庭上訴案的高等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則獲委任為終院常任法官;現任終院常任法官鄧楨則獲委任為非常任法官。
根據《香港終審法院條例》,在聆訊及裁決上訴案件時,終院審判庭須由五名法官組成,即終院首席法官、三名常任法官及一名非常任香港法官或一名非常任普通法法官。
新獲委任為終院非常任普通法法官的何熙怡女男爵(Baroness Brenda Hale of Richmond),為英籍人士,她去年起獲委任為英國最高法院院長;另一獲委任的女法官麥嘉琳(Beverley McLachlin, PC),為加籍人士,她由二○○○年起出任加拿大最高法院首席法官,直至去年卸任,她將會是首位來自加拿大的非常任法官。
另外,現任高等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獲委任為終院常任法官,由今年十月二十五日起生效。資料顯示,現年五十七歲的張舉能,八五年取得大律師資格,○一年加入司法機構出任區域法院法官,一一年獲委任為高等法院首席法官。
張於一六年十一月曾審理游蕙禎及梁頌恆在立法會宣誓無效被取消議員資格的上訴案,最終駁回二人上訴;張當時明言釋法已成為香港法律一部分,與終院具約束力的判決無分別,法院需跟隨,法院甚至不用看本地法例《宣誓及聲明條例》,只須看今次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