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子醉酒鬧事,要求其母出售物業套現不遂大吵大鬧,本來這樣的新聞頂多只能佔據報紙版面一小角,豈料因接報到場的警員雞手鴨腳,發生警槍被搶復被開槍擊中事件,結果成為報章頭條,可謂醜勻全港。
五個警員對一名醉漢,又不是窮兇極惡的悍匪,未能將之制服不特止,反而上演搶槍及槍傷鬧劇,簡直丟架,到底是警員受訓不足,還是槍袋設計有問題,警方必須交代。事實上,搶警槍事件近年屢見不鮮,單是過去五年已發生最少四宗,一四年北區醫院槍擊案,持雙程證男子在急症室發難搶去警槍狂射六彈,更險令衝鋒隊警員喪命;轟動一時的「魔警」徐步高亦曾搶去同僚佩槍並槍殺同僚。同類事件已不止一次上演,何以警隊依然掉以輕心?連自己都保護不了,遑論保護市民。
警員穿上制服,很容易成為有心人目標,執勤時必須保持高度警惕,但今天的警員已失去這份自覺,只想無驚無險等收工。更有甚者,不少警員接獲市民報案,不但沒有認真看待,反而耍得就耍推得就推,像最近發生的理大男生涉殺女友案,女死者父親曾向本港警方報警卻不獲受理,只能千里赴台尋女;至於老屈智障漢殺人、監守自盜、裝人裙底一類醜聞更是無日無之,到底警方內部出了甚麼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