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Formula E航拍案:被告指車手專注不會分心

【本報訊】電動方程式賽車錦標賽(Formula E)在前年舉行期間,三名男子在該處附近涉嫌非法操縱航拍機在場內飛行,事後三人各被控一項導致飛機對人或財產造成危害罪,案件在東區法院經審訊後,三名被告被裁定表證成立。首被告聶拜一昨出庭自辯指,他於一二年開始玩「航拍」,分別在香港及海外均曾試過。案發前他曾事先觀察本案的航拍地點不阻礙直升機,而他以前亦曾在涉案地點進行航拍,未獲警方阻止,故他認為案發地點進行航拍,是絕對無問題。

被告依次是攝影師聶拜一(四十一歲)、無業容嘉暉(廿九歲)及電腦工程師沈志青(四十三歲),三人被控於一六年十月九日,分別在中環龍和道一個貨櫃上或行人路上操縱航拍機,致對人或財產造成危害罪。

稱已作環境影響評估

首被告自辯指,事發日進行航拍前,他已進行過環境影響評估及器材檢測,如參考天氣報告及確保電池充足等。他又指其航拍機屬新型號,若信號中斷只會慢慢降落而非突然跌落。

控方盤問時指首被告的航拍機清楚拍到賽車正高速行駛,顯然有一定危險性,質疑他是「自私地」進行航拍,罔顧賽車手及公眾安全;首被告否認,指有預先設計安全航道,又指車手賽車時的專注程度「連地震發生都唔知」,不會分心,他亦不認同維港兩岸在事發時是航拍禁飛區。首被告又指現時他是航拍機的導師。案件押後六月十九日續審,辯方將會傳召專家證人。

案件編號:ESCC 2666/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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