隸屬刑事偵緝隊的男高級警員,於前年十月休班時在荃灣街頭被刑事情報科同袍截停,搜身時揭發他涉嫌在褲袋藏有俗稱「K仔」的毒品氯胺酮。涉案休班警被控以一項藏毒罪,他不認罪,案件昨日在西九龍法院開審,裁判官在控方舉證完畢後,裁定被告面對的控罪表證成立。不過,被告自辯時卻稱,他與現場警員曾有積怨,因而遭對方插贓嫁禍。案件現押後至下月十三日裁決。
現年四十歲的被告潘俊東,被控於前年十月廿八日,在荃灣綠楊新邨外行人路管有○點三八克氯胺酮。控方昨傳召三名刑事情報科探員作供,法庭批准在他們作供時以屏風遮擋公眾視線,避免容貌曝光影響工作。
負責拘捕行動的刑事情報科總督察黎皓暉供稱,當晚他與數名同袍在現場附近埋伏,準備執行行動,被告現身後,黎上前緊捉其手臂,其他同袍亦上前協助,期間被告拒絕合作,聲言自己「瀨咗屎」。黎指示同袍何彥鋒搜被告身,在其右前褲袋發現紙巾及膠袋包裹的涉案毒品,但黎看不見搜獲毒品的過程。
高級督察何彥鋒選擇以英語作供,稱涉案毒品是他親手從被告褲袋中搜獲。辯方盤問時質疑何有份插贓,但何否認。執行拘捕的警長趙子維作供時承認,他曾與被告於同一小隊共事一個月,但否認因對被告懷有敵意而插贓。辯方盤問趙時,播放現場閉路電視片段,指出當晚有東西從趙身上掉落地上,趙然後執起。趙答稱那可能是他的口罩。
被告潘俊東被裁定表證成立後決定出庭自辯,他稱,因「依家警察部成日話情報主導」,故案發當晚聯絡了線人索取有關毒品的情報,惟線人臨時拒見。他其後在現場被制服,他看見警長趙子維曾蹲下執起一團紙巾,然後向他搜身並說:「你以前咁×蠱惑,我依家就話毒品喺你褲袋搵到。」被告辯稱,該右前褲袋有破洞,若有毒品「袋住一定會跌晒出嚟」。控方盤問時質疑,警員怎會在大庭廣眾下「老屈」,被告說:「佢哋夾埋唔出奇。」
被告於九八年加入警隊,據控辯雙方同意事項指,被告自一五年起隸屬刑事偵緝隊,其職責不包括主動式搜集情報;被告聲稱事發當天曾會見線人,但他沒按指引通知上司。
案件編號:WKCC 4947/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