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不甘分手姦前女友 酒店西廚囚4年

【本報訊】酒店西廚不甘廿三歲同居女友提出分手,趁女方到他家中收拾細軟時,將她反鎖屋內逼她口交並將她強姦。他無視女方的哭求,更邊做邊說:「我對你好好哋唔得o架喎,一定要姦你先得o架喎,唔姦你都唔轉軚喎」,之後還逼她飲下催情酒才讓她離開。猶幸女友當時暗中錄音,將被告說話及犯案過程全錄下來。涉案卅三歲被告李康濤昨於高院承認一項強姦罪,被判監四年。

官斥被告違反「不入屋」承諾

法官昨判刑指,被告所作所為是要向X展示他有能力隨時操控X,明知她不願意,就恃着力量較強去逼她就範。而被告亦向X違反「不入屋」的承諾、在過程中亦無使用安全套,以上都全屬加刑因素;但因被告認罪,可獲刑期扣減,最終判監四年。

案情指,被告與女事主X拍拖近兩年,X於一六年十二月初提分手,至同月十二日案發當天,X向被告要求單獨返回被告住所收拾細軟。X拒絕跟被告獨處,亦叫男性朋友離遠監察,被告承諾只陪X上樓不會入屋。

惟被告反口將X反鎖屋內,被告逼她口交再強姦她。事後X趁機致電男友人求救,被告與X用膳後始准她離開,她脫身後會合男友人,即到醫院報警求助。被告在被捕後,還聲言與X是「你情我願」,又指X還自願跟他返家喝下催情酒後便跟他性交。幸而X事發時暗中開啟手機的錄音功能記錄了「真相」。

案件編號:HCCC 398/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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