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前年十一月在銅鑼灣崇光百貨公司的軒尼詩道正門對開,發生的士失控衝上行人路的罕見車禍,的士如「打保齡」般衝前撞傷八名途人,當中有人骨折。肇事的士司機昨於區院承認一項危險駕駛引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以及兩項使用欠妥車輛罪,獲准保釋至下周一始接受判刑。司機當時向警方稱,為閃避衝出馬路的途人才肇禍;但庭上播放的閉路電視片段,卻拍不到案發時有人衝出,法官亦直指他說謊。
案情指,七十三歲被告劉永思在前年十一月十二日早上,駕的士駛至事發的馬路口時,突然靠左撞到欄杆再剷上行人路,把八名路人如打保齡球般撞倒。意外中兩名傷者傷勢較重,包括骨折等。警方調查後,認為被告當時時速十六公里。被告在警誡下稱因見到有人衝出馬路,他為避開而扭軚轉左;其後他又懷疑自己曾休克等,因此才發生意外。
被告有一項不小心駕駛的交通定罪紀錄,辯方求情時透露,被告並患有白內障、糖尿病及咳嗽等。辯方指被告患病本不應駕駛,但為了糊口養家而駕車,又指若被告有足夠警覺便可能避免意外。
辯方又指,本案是一瞬間發生的事情,被告當時車速不高,但他已不能記起意外細節。被告也曾指出,因見有人衝出馬路而肇禍。惟法官隨即指出「有人衝出」並非事實,直指被告向警方說謊。辯方解釋被告非有意誤導警方,指今次只是個別事件。
案件編號:DCCC 704/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