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食環署一名清潔男工淪為劫匪,去年乘搭的士至僻靜處後,持(界力)刀搶去司機一百元逃去,但司機拿起水樽追賊,終將其制服並報警將他拘捕。涉案清潔工昨在區域法院承認一項搶劫罪,他聲稱因為自己經常請病假,其後遭食環署裁定病假無效,並追討他逾卅六萬元病假時發放的薪金,他更被署方扣糧還錢,因而須舉債度日,為還債才犯案。法官最終判他入獄四十個月。
四十三歲被告陳貴良,法官於判刑時提到,被告身為公務員,以往卻有三個不誠實罪行案底,顯得奇怪。辯方求情指被告已為政府工作二十年,其上司有為他致函求情,被告亦自撰求情信為所犯道歉,並明白這是嚴重罪行。辯方續指被告於一三至一七年間常請病假,署方其後指這些病假不獲批准,向他追討已發放的卅六萬多元病假薪金,並每月從他薪金扣錢相抵,令被告要向財務公司借貸度日,更引致被告離婚。
法官聞言不禁疑惑被告請了多長病假,辯方只透露有關時段介乎上述四年間,而被告已償還一半款項。據悉,被告月薪一萬四千多元,而該筆被追討的病假薪金相等於他兩年有多的月薪。
案件編號:DCCC 492/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