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政府追兩電影公司482萬

【本報訊】律政司司長代表香港政府昨日入稟高院,指兩間曾獲電影發展基金資助拍攝電影的本地製作公司,違反與政府達成的製作財務協議,包括未能按協議保存單據及呈交核數帳目,現要求該兩間公司連本帶利歸還共約四百八十二萬元。該兩套電影分別是由楊采妮、劉曉慶和林妙可等主演的《37》,以及由鄧麗欣、何炅、蘇永康和趙榮等主演的《不愛不散》。

資助製作 指違財務協議

原告律政司司長,昨分兩案入稟,兩名被告分別是《37》的製作公司37製作有限公司,以及《不愛不散》的製作公司文康電影有限公司。入稟狀透露,37製作有限公司和文康電影有限公司,先後於○九年和一三年透過商務及經濟發展局轄下的「創意香港」,分別與政府達成製作財務協議,獲得電影發展基金資助拍攝。按協議,《37》的製作費預算約一千一百一十三萬元,政府會提供其中四分之一的製作費;《不愛不散》的製作費預算約七百九十八萬元,政府會提供其中五分之一的製作費。

入稟狀指,政府提供約二百五十五萬元作為《37》的製作費,該電影已先後於一二年和一三年在內地和香港上演;政府又提供約一百四十三萬元作為《不愛不散》的製作費,該電影於一四年在內地上演及一六年在港上演。政府其後分別要求兩被告按協議呈交單據、核數帳目和其他物品,但兩被告無履行規定,故向37製作有限公司和文康電影有限公司,分別追討約三百一十八萬元和近一百六十四萬元。

案件編號:HCA 238 & 239/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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