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前年農曆年初一至初二發生的旺角暴亂中,包括本土民主前線前成員梁天琦在內的六人被控暴動等罪名,案件於本周進行相關法律程序,但前日下午開庭期間,一名旁聽的白髮女士突然在公眾席叫囂,令法官需暫停相關程序,法官其後頒令禁止該女士進入法庭,她只能留在庭外大堂透過視像系統觀看法庭程序。法官昨表明,任何人干擾法庭程序,均可能會涉及藐視法庭,一經定罪可判處包括即時監禁等刑罰。
該名女士昨一直坐在大堂,靜靜觀看法庭程序。法官昨解釋頒令時指,是考慮到須確保相關程序要在公平公開公正下進行,因如受到阻礙,對訴訟各方甚至被告均會構成不公。法官表明,如有任何人干擾或嘗試干擾法庭程序,包括作出滋擾、叫囂及衝擊行為,均可能會涉及藐視法庭。
控方指,法庭外大堂亦被視為法庭延伸部分,根據法例,法庭有權不准許指定人士旁聽,該女士早前亦曾兩度在法官離開後於公眾席叫囂,昨更向控方稱若法官無明確命令,會再度闖進庭內。控方認為法官有必要再下令她不得進入法庭甚至在大堂旁聽,以免令法庭程序受滋擾。法官最終認為現毋須進一步頒令,但表明大堂在本案屬法庭延伸,旁聽者須保持安靜,不得作出叫囂等干擾行為。
梁天琦等六名被告在案中分別被控煽惑暴動、暴動及非法集結等八罪。其中廿四歲的梁早前已承認襲警,但否認煽惑暴動及暴動等餘下三罪,法庭隨即下令將他收押。梁連同四名否認所有控罪的被告李諾文、盧建民、林傲軒及林倫慶(廿至廿九歲)昨均有出庭,至於承認暴動罪的被告黃家駒(廿五歲)正被關押。
案件編號:HCCC 408/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