橫眉冷看:弄錯了自由權限

香港浸會大學語言中心是個久違了的名字,筆者當年第一次有系統地學習普通話就在那裏,沒料到近日再聽到這名字,竟是它給是非纏繞的時候。

浸會大學希望畢業生能具備基本的普通話溝通能力,故要求不能通過豁免試的學生修讀普通話課程。但可以通過豁免試的學生只有三成,部分浸大生認為合格率偏低是校方刻意刁難,而且修讀甚麼語言,學生該有自由選擇權,故強烈抗議校方所定的語言教育政策,甚至佔據語言中心,更用粗言穢語辱罵教師及中心職員。

抗議學生聲稱自己應擁有自由選擇修讀語言的權利,其實此論大謬不然,他們弄錯了自由的權限。每一個辦學機構都有自己的方針、理念,譬如你入讀的是基督或天主教學校,無論是否信教,幾乎每天上學都要唸《主禱文》或《玫瑰經》,沒有拒絕的權利。但這不代表教育制度封閉,因為你有權不選讀某類型的學校,你不喜歡基督教,大可以選擇入讀佛教、道教、伊斯蘭教學校,也可以挑選沒有宗教背景的學校。但你選定了入讀某校,就不能硬要人家改變原有方針,你若在一所基督教學校策動全班同學罷唸《主禱文》,則是無理與野蠻的舉措。

浸大近年鼓勵學生面向中國,所以推動中國歷史科成為大學一年級的必修課程,也要求畢業生必須掌握基本的普通話溝通能力。無論你同意與否,這是浸大的辦學理念,你若不認同,當初大可不選讀該校,既然入讀了,就該尊重母校的文化。事實上,浸大也是有遠見的,以筆者為例,曾到英、美兩國留學,年輕時更矢志要在英文中下苦功。到了今天,我平日講普通話的機會竟還略高於英語,「煲冬瓜」勉強還能讓人聽懂,檢點下來,也是得力於當年浸大語言中心為我奠下的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