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這宗劫殺案的被告揭冠國,前年三月犯案後立即乘火車潛逃往深圳,三個月後被深圳警方擒獲,前年七月底經皇崗及落馬洲口岸將他移交予香港警方處理。整個移交過程本報均有現場直擊,讓讀者全程觀察兩地警方依法辦事,將疑犯交回所屬地區審理。
被告在國內看守所被扣押約一個月,至前年七月廿八日下午,他被兩名深圳看守所警員確認身份後,再簽署文件及打指模。之後被告被另兩名刑警由囚車載往皇崗口岸。被告被押送期間,有兩名荷槍實彈及佩戴頭盔警員開路,另有兩名警員分坐被告兩旁,及兩名荷槍警員坐在囚車中間,保安嚴密。
囚車將被告載到深圳皇崗與香港落馬洲口岸之間的跨界橋,在深圳一方停下後,被告被押解下車,由警員押至橋中央邊界處。同時香港警方的三輛警車,亦已準備就緒,由三名港警下車進行接收程序。深圳一方的警員先解開被告手銬,將他帶至港界,由港警對他作出警誡並正式拘捕,並由港警再將他扣上手銬,押上警車駛回香港。整個移交過程為時約十多分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