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七年前推出的青年宿舍計劃,竟然至今仍未有一個宿位應市。多名立法會議員昨日狠批有關方面龜速建屋,令有需要的青年變成「中年」,無法參與計劃,又不滿該計劃租住期只有五年,且要求申請人放棄輪候公屋,隨時令申請人陷入「兩頭唔到岸」的困局。民政事務局解釋,按照現時公屋配額及計分制,輪候時間愈長,分數愈高,又指若容許申請人一邊入住青年宿舍,一邊輪候公屋,會重疊資源,對其他申請者不公平。
港府在一一/一二年度施政報告提出青年宿舍計劃,讓非政府機構善用土地興建青年宿舍,為十八至卅歲的在職青年提供短期居所,而租金不可超過市值租金的六成,規定總租期不可超過五年,以協助青年人累積儲蓄。而計劃至今,共獲六個非政府機構參與,合共提供二千三百零二個房間,其中提供最多房間的是保良局位於元朗的宿舍,房間數量達一千二百四十八間,佔總數約五成半,是計劃的重點項目。
立法會民政事務委員會昨開會討論該項目,議員陳志全指最快「面世」的是位於大埔並由香港青年協會營運的青年宿舍,惟亦要一八/一九年度才能入伙,即計劃至今仍未有宿位可應市,令合資格申請人因市值租金不斷上升要多付租金,變相減少他們的儲蓄能力。
議員鄺俊宇亦譏諷該計劃已由「青年宿舍」變成「中年宿舍」,不少打工仔因長期等待被「DQ」,無法參與計劃。另一議員葉建源則稱不明白當局為何規定申請人須取消公屋輪候,認為在現時樓價高企的年代,租住期只有五年,根本無法儲得首期上車,屆時申請人只會「兩頭唔到岸」,質問當局會否放寬相關規定。
民政事務局局長劉江華回應指非政府機構本身擁有的土地須經一輪申請,而有關申請並非該局可單獨處理,又指計劃的目的非助青年「上車」,旨在協助青年儲蓄,強調該項目獲財委會批准撥款後,會在今年第二季動工,預計二○二一年第三季竣工。民政局副秘書長李百全指按照現時公屋配額及計分制,輪候時間愈長,所獲的分數會愈多,如准許申請人一邊租住青年宿舍,一邊輪候公屋,會重疊資源,故必須維持有關規定。
保良局行政總監陳欽勉表示,該青年宿舍的租金定為市值租金五折,估計連同管理費,一人及二人單位月租分別約二千及三千元,較早前預測上調約一成,惟實際租金仍須視乎當時市值租金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