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高鐵西九龍站一地兩檢合作安排後,香港大律師公會發出措詞嚴厲的聲明回應,有法律學者發文指人大常委會是「項莊舞劍,意在沛公」。綜觀這些回應,不是自打嘴巴,就是無限上綱,用陰謀論代替理據,不禁要問這就是講求理性的香港精英嗎?
針對人大常委會的決定,一位法律學者撰文指,根據新聞報道,深圳福田站明明預留了位置作為南下的一地兩檢,卻突然取消,令香港被迫實行「全世界都沒有先例的『市中心一地雙向兩檢』」。該學者認為整個安排是別有用心,人大常委會將藉着香港通過的一地兩檢法案,行使其在《基本法》中的立法監督權,進行另類「三步走」,以達致閹割香港法院的違憲審查權,落實中央對香港的全面管治權。
福田站是否預留位置作一地兩檢仍沒法確定,作為學者僅憑一家傳媒拼湊網上資料的報道就作為論據,實在有違學者治學的嚴謹要求。縱使真的取消原本預留之位置,這決定亦是可以理解而且合理的,因為高鐵若在福田站實行一地兩檢,變相一程車要兩次上車兩次落車,加上中途辦理出入境手續,搬行李過關,起碼耽誤半小時,這樣的高鐵跟廣九直通車有何分別?
更重要的是,法律是講求證據、以理服人的,該學者卻用毫無事實根據的陰謀論來解讀人大常委會之決定,實在違背了以理服人的法律人精神。任何事情都可以隨意臆測出N個陰謀論,但陰謀論始終只是陰謀論,說一百遍也不能變成事實。陰謀論無助解決問題,只會引發更多紛爭,政客最愛用陰謀論蠱惑人心。作為法律學者拿不出令人折服的理據,反而用陰謀論,是否證明已經詞窮理盡?而挾着法律權威的光環,散播臆測出來的陰謀論,更是不負責任。
可能是見到陰謀論之文的缺陷,該學者事後又撰一文,解釋其陰謀論來源的論據,指人大常委會愈來愈公然干預香港司法,如「在立法會議員宣誓風波所引發的官司一事,中央不再理會律政司已經公開表達希望透過香港司法體制自行處理而無需釋法,亦不再理會香港法院正在獨立審理該案的過程中,便緊急透過人大常委會釋法,一錘定音」。
人大常委會擁有對《基本法》條文的解釋權,當其看到香港社會就法例存在爭議,主動進行釋法以防法院錯判,從另一角度來看是人大常委會履行職責。更何況香港終審法院在判決游梁案時,已表明縱使沒有人大釋法,也會判兩人宣誓無效。由此可見,人大釋法並沒有影響到案件的判決結果。
至於大律師公會的聲明,其主席林定國已自摑了聲明一巴。在公會發表聲明後,林公開表示人大常委會或港府願意表明「下不為例」,或能減低高鐵一地兩檢的爭議。法律只有合法與不合法,沒有灰色地帶。試問可否對強姦犯說,只要你答應下不為例,就可從輕發落?可以下不為例的事,顯然都不是大事。所以,大律師公會一方面用嚴厲措詞回應,其主席一方面又提出下不為例論,實在值得玩味。現時正值大律師公會換屆選舉,按業界慣例,現屆執委會若參選連任,都不會有人出來競逐,但今年有人因不滿現屆執委在重要法律議題上未能清晰表達意見,決定出來參選,挑戰現屆執委會。
香港與內地法律體制不同,內地在法治上雖仍有許多地方追不上香港,但不代表香港就比內地絕對優越。香港法律界精英應放下身段,打開胸懷,理性地認識內地,求同存異,否則永遠只會各說各話,這樣對香港和國家都沒有好處。香港如何在法制上與內地溝通,是兩地法律界的挑戰,也是一國兩制能否成功的重要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