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射燈:劣質「尿袋」湧港滿街流動炸彈

國產「尿袋」湧港,隨時惹火爆炸!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近日抽驗市面上俗稱尿袋的流動充電器,發現竟有多達九成產品不合格,本港消委會早前亦測試,發現市面三成尿袋未通過安全測試。本報記者昨日走訪本港多個出售手機配件店舖,發現不少平價尿袋大多來自內地,有的每個價格僅數十元。本港有專家警告使用劣質材料、缺乏保護裝置的劣質尿袋,恐會短路起火,隨時炸爛手。立法會議員狠批政府未嚴格規管相關電器產品,置市民安全於不顧。

尿袋為都市人生活中不可或缺的必需品,惟日前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公布第二季度對尿袋質量監督抽查結果,發現檢測的二十二家受檢單位的三十一個批次產品中,廿八款為不合格產品,僅得三款合格。而相關的抽檢項目包括尿袋的發熱要求、防火防護外殼的材料、電子電器產品有害物質限制使用標誌、過度充電、擠壓、跌落等多個項目。

原料差不耐熱 易致膨脹爆炸

廿八款不合格「尿袋」中,深圳市惠世友通訊電子有限公司生產的一批充電寶被發現「熱濫用」項目不合格。該項目是考核電池使用或存放在高溫環境條件下是否存在起火和爆炸的危險。專業人士指出,「熱濫用」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生產企業選用熱承受力較差的原材料,在較高溫度下,可能導致電池膨脹、起火甚至爆炸。

此外,在尿袋內部電池起火時,質量過關的尿袋外殼能有效阻止火燄蔓延,防止災害事故進一步擴大,不過樂泡創新科技、元創時代科技、諾希通訊、寶嘉能源等八家公司生產的尿袋,被檢出防火防護外殼的材料不合格。另外小牛奔騰科技、沃品科技、廣源華科技等公司生產的十九個批次產品,被檢出標識類項目不合格。

宜選行貨 購買前應檢查外殼

至於本港消委會早前亦測試市面上三十款尿袋的效能及安全,當中九款未能通過測試,即近三成不合格。有樣本的外殼物料被火燄燃點三十秒後,仍繼續燃燒逾一分鐘,亦有樣本的實際輸入電流較標示高,差別由兩至七成不等,高於標準十成上限,有機會導致USB超出負荷而過熱,最嚴重時會爆炸。

記者昨日巡查本港「電子產品集中地」旺角及葵涌,發現多個商戶所售賣的尿袋以內地出產居多。在旺角先達廣場出售電子產品的賣家梁先生指,以一個普通電容量的尿袋為例,內地貨售價可低至五十元一個,港貨每個則售一百五十至二百元。惟梁指有見於內地出產手機電器以至充電器不時有爆炸意外發生,故為「穩陣」也不敢引進內地貨,該店現時所賣的全屬香港行貨尿袋。

葵涌亦有商家承認市面上大多為內地進口的尿袋,他提醒消費者在選購尿袋時,應揀選有明廠保證,「水貨有七日保養,行貨就有一至兩年原廠保養」;亦應多加檢查產品外殼,切忌購入有破損或內陷的產品。

現時尿袋在本港不屬電器產品,未納入《電氣產品(安全)規例》,只受《消費品安全條例》作一般安全規管,相較於台灣規定尿袋需符合電器安全規例,並標示可輸出的電容量等;新加坡亦規定充電器需通過安全測試,本港明顯監管鬆懈。

海關:售不達標產品可判監

「依家尿袋好普及,加上好『貼身』咁擺喺手袋或褲袋用,安全風險更加高!」立法會議員許智峯批評,本港過往亦曾發生多宗尿袋爆炸意外,當中不乏內地貨,政府若不嚴格規管尿袋及其安全標準,是置市民安全不顧。許建議除消委會需定期抽驗市面的尿袋外,政府亦應將其升格作電器產品看待,加緊規管。

海關發言人表示,海關不時就各類消費品進行巡查和安全測試,本港出售的尿袋受《消費品安全條例》規管,必須符合「一般安全規定」,如違反相關條例,最高可被罰款十萬元及監禁一年,而其後各次定罪最高可被罰款五十萬元及監禁兩年。

圖/文:專案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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