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遺管人被促交代帳目及賠償

【本報訊】香港服裝品牌「上海灘」已故創始人鄧永鏘生前曾任一間公司的董事,該公司昨入稟高院,指鄧在任時疑違反了董事授信責任,將該公司的款項轉移給鄧自己或一間由鄧擔任董事的利比里亞註冊公司,故要求法庭下令鄧的遺產代理人及該間利比里亞註冊公司交代相關帳目,以及提出索償。

原告Tang Tobacco Limited,是在英屬維爾京群島註冊的公司;首被告是鄧永鏘遺產代理人,次被告是D.W.C. Tang Development Limited,由鄧任董事和港授權代表的利比里亞註冊公司。

入稟狀指,鄧永鏘是原告的前董事,但鄧違反了董事授信責任、違反了信託、疏忽、不當地獲益、不合法地及不當地轉移原告的金錢,而次被告知道鄧永鏘違反了董事授信責任之下收取和保留了有關款項。原告因此要求兩名被告交代相關帳目和賠償原告損失。

案件編號:HCA 37/2018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