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道】化名「娜塔莎」的台灣「飯局妹」蕭淑萍,被控以「假交往,真騙財」方式,騙走陳姓、李姓兩名香港富商共五千一百七十五萬元(新台幣.下同,約一千三百萬港元)的案件,昨日在台北地方法院再度開庭。蕭女除在庭上再度認罪後,又指已全額賠償兩名富商並達成和解。其辯護律師求情指,蕭父患口腔癌、哥哥因車禍致不能工作,均依賴她照顧,請求法官從輕處罰。案件將於本月十九日宣判。
據陳姓富商早前指控,他和蕭女在飯局上經友人介紹認識後,蕭女便以獨自到台北打拚,又以在外欠債、父母生病須動手術、親兄癱瘓等理由要求金錢援助。陳男便匯款二百萬至三百萬元(約五十二萬至七十八萬港元),又按月給她五十萬元(約十三萬港元)生活費,買名牌手袋。但陳男後來發現蕭女另有戀情,於是向她提告詐欺。
另一名李姓富商亦自稱和「娜塔莎」交往,不甘心被騙二千五百多萬元(約六百五十萬港元),於是請私家偵探跟蹤蕭女一個多月,發現她除了在台北市有兩處物業,還經常全身名牌赴五星級酒店赴約,與她自稱「欠錢」、「租屋」不符,於是向檢方提告。蕭女起初否認騙錢,還稱是對方知道她有經濟困難,才伸出援手,最後被檢方依詐欺罪將她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