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休班女警袁樂欣(廿六歲)於去年深夜時分醉酒後,在上水襲擊踩單車的女侍應,並揚言「你報乜×嘢警呀,我就係差人」。袁早前被法院裁定一項普通襲擊罪成,被判社會服務令八十小時。案中傷者黎孝芬(四十八歲)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向袁樂欣追討因被襲受傷而引致的醫療開支、受傷兩個月期間未能工作的損失和損毀的單車等,合共二萬六千多元。
審裁處原定昨日處理該索償案件,但因為黎未能把相關法律文件寄給袁,袁未有到庭,案件押後十月九日再訊。黎在庭外表示,她把相關文件寄予警方,但警方回覆法院,指袁已離職,因此未能把文件寄到袁手上。黎曾向襲擊案的調查警員索取袁的地址,並向區議員求助,但都無功而回。她稱若最終未能取得袁的地址,將無奈放棄索償。
案件編號:SCTC 029423/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