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去年初一至初二間發生的旺角暴亂事件,一名男侍應被指涉嫌向警員掟磚,去年被捕後被落案起訴一項暴動罪,案件昨於區域法院提訊。男侍應透過律師表示將承認控罪,法官將案件押後至十二月十五日再訊,屆時才正式聽取其答辯及量刑,被告續獲准以五千元保釋候訊。
打算認罪的被告鄧浩賢(廿五歲),被控於去年二月九日(大年初二)在旺角山東街和彌敦道交界,連同其他人參與暴動。控方昨申請以中文進行聆訊,而屆時將會播放數段現場片段,為時約半小時。鄧散庭後,由一批到庭支持他的人士掩護乘載貨電梯離開法庭。
此外,另有十名男子於該次旺角暴亂涉嫌掟磚和破壞警車,被控以暴動和刑事損壞等共逾十項罪一案,該案昨於西九龍法院續審,法庭繼續處理涉及多名被告警誡供詞的爭議。該案第五被告霍廷昊昨出庭供稱,他在現場被捕後由警員帶返警署,在他錄取警誡口供前,曾遭警員打肚及批 (月爭)。
霍又指,他其後在警署房間內錄口供期間,曾否認掟磚,卻立即遭警員威嚇:「同我認晒佢,唔使我夥計招呼你呀?」霍續指警員又誘使他招認:「認咗佢啦,好小事啫,最多咪告你非法集結。」另外,本來打算出庭作供的第三被告鍾志華(卅一歲),昨表示改變主意不作供。
案件編號:DCCC 901/2016 & DCCC 581/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