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本港美容業銷售及宣傳手法問題多多。有政黨調查市面上美容廣告,發現多間連鎖美容集團涉嫌違規使用美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FDA)的標籤作宣傳,指相關廣告內容誇大、有誤導消費者之嫌,例如有廣告誇大療程儀器可徹底殲滅脂肪,但忽略使用者需定期運動及維持健康飲食習慣。
民主黨消費者權益政策副發言人袁海文批評,本港有三間連鎖美容集團在療程廣告印上儀器獲FDA認證,令消費者誤以為該療程有美國官方認可。但袁指出,FDA有明文禁止私人機構利用其標籤作宣傳,只是本港業者沒有跟從,他質疑:「山高皇帝遠,佢哋博美國管唔到!」他續以其中一個美容集團的療程廣告為例,指該廣告刻意遺漏儀器供應商提交FDA文件的內容,使用有關儀器的用家需配合運動及飲食的部分。
另一個美容集團的「去斑神器」廣告,則聲稱可去除黑眼圈及膚色暗啞,惟袁翻查FDA文件,其實只提到移除紋身顏色;另一個療程廣告更出現「回春」字眼。
袁海文批評政府只靠《商品說明條例》對美容業作一般規管,結果出現上述情況,斥責是規管真空,斥責美容業廣告「魚目混珠,有大食大,副作用又唔提,誇張到過晒界!」他已就涉嫌違例事項向海關舉報,同時呼籲盡快立法規管美容業,譬如「回春呢啲違反生命周期嘅字眼,喺新加坡一定禁止」。
涉及其中一個廣告的美容集團指,根據FDA規則,可在廣告上引用FDA認證字眼,集團已聯絡海關以進一步澄清事件,同時正尋求法律意見。